目录
第一部分: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一部分: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桂编[2013]123号文规定我校基本职能是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无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1000.41万元,同比减少210.38万元,下降17.38 %。收入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教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000.41万元,同比减少210.38万元,下降17.38 %。其中:
一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收入1000.4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210.38万元,下降17.38 %,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退休,基本工资减少;以及无增加的专项经费;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000.41万元,同比减少同比减少210.38万元,下降17.38 %。其中:基本支出940.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98%,同比减少31.04万元,下降3.21%;项目支出60.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2%,同比减少1.72万元,下降2.8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41万元,同比减少210.38万元,下降17.38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类科目支出678.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8%,同比增加25.23万元,增长3.7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144.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66%,同比增加4.47万元,增长3.0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基数增加导致社保基数调整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4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7%,同比增加1.37万元,增长3.07%。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医保基数调整增加。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72.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同比增加2.23万元,增长3.08%。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总预算收入1000.41万元,同比减少210.38万元,下降17.38 %。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940.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98%,同比减少31.04万元,下降3.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77.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37%,同比增加27.31万元,增长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62.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3%,同比增加5.5万元,增长8.82%。
项目支出预算60.22万元。
(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0.11万元,同比减少2.01万元,下降94.8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自治区资金0.11万元,同比减少1.94万元,下降94.63%;项目经费随着学校困难学生人数减少而减少。
(二)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48万元,同比去年保持不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自治区资金12万元,同比增加1.9万元,增加18.81%;项目公用经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桂政发[2016]19号)文件要求随着学校学生人数增加而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0.41万元,同比减少210.38万元,下降17.38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38.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19万元,项目支出60.2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教育支出73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5%,,其中基本支出678.61万元,项目支出60.2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专项项目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4.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44.4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支出预算4.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72.3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支出预算7.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94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98%,同比减少31.04万元,下降3.21%。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940.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我校部门预算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收入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校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
九、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校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0.41万元,分别为基本支出预算940.19和项目支出60.2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和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家庭困难学生补助、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我校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收入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车辆及大型设备,较上年无变化。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校在2022年未涉及超2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